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681********0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吉0602民初1669号
案号
(2021)吉0602执16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叶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返还东云鹏房屋租赁押金1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叶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10-09
发布时间
2021-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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