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密山市京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3********39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82民初3367号 |
案号 |
(2021)黑0382执恢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密山市京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哈尔滨广恒元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431 894元,利息108 000元,合计546 194元。于判决生效后付清。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 262元,由密山市京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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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小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82583837397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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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