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524********51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内2501民初252号 |
案号 |
(2021)内2501执5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兰素芳、王平给付原告鄂尔多斯市睿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共计150541.77元,于2021年6月1日前给付30541.77元,剩余120000元自2021年7月开始每月给付20000元,直至给付完毕止;二、如被告不按时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原告可就剩余款项全部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655元(原告已交纳),由被告兰素芳、王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时间 |
2021-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