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524********51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内2501民初252号
案号
(2021)内2501执5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兰素芳、王平给付原告鄂尔多斯市睿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共计150541.77元,于2021年6月1日前给付30541.77元,剩余120000元自2021年7月开始每月给付20000元,直至给付完毕止;二、如被告不按时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原告可就剩余款项全部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655元(原告已交纳),由被告兰素芳、王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7-16
发布时间
2021-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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