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神蜀竹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114********B4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481民初1339号
案号
(2021)闽0481执28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青神蜀竹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福建节节通竹具科技有限公司质保金9000元,支付逾期付款损失1401.97元(计算从2018年6月11日起至2021年4月6日止),合计10,401.97元;并从2021年4月7日起继续按年利率5.525%支付违约损失至还清款项止;二、驳回福建节节通竹具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元,减半收取31.5元,由青神蜀竹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7-14
发布时间
2021-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章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25MA650BB458
登记机关
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注册地址
青神县南城镇红桥村(皮鞋工业园区)1栋1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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