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82********2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1民终9666号 |
案号 |
(2021)川0182执28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彭州市天彭镇百菜百味餐饮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郑大桥支付承包费215774元及利息(利息以21577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10月1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3855元,由郑大桥负担250元,彭州市天彭镇百菜百味餐饮店负担36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710元,由郑大桥负担500元,彭州市天彭镇百菜百味餐饮店负担72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