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海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811********4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803民初700号 |
案号 |
(2021)粤1803执2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90214600602】。1、被告归还信用卡透支款项38120.26元,其中本金27582.62元、利息8254.63元、违约金1567.49元、手续费715.52元(计至2021年2月16日止,由2021年2月17日起利息、违约金、手续费按照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和章程的约定计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26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