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鸣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5********1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781民初6944号 |
案号 |
(2021)鲁0781执2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钟鸣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韩雷育苗基质(育苗土)款44000元及相应利息损失(以44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6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050元,诉讼保全费520元,均由被告钟鸣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