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623********4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2501民初1010号 |
案号 |
(2021)内2501执5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建国赔偿原告张学文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000元,给付方式为:2020年12月16日给付7000元,2021年1月-2021年5月每月15日前给付2000元,如有一期未按时给付,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双方当事人就本案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