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柯井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22********00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22民初2406号 |
案号 |
(2021)桂0422执8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柯井泉、黄敏玲应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借款贷款本金407496.73元,其中贷款本金366873.92元、利息40622.81元(计至2020年5月21日),以后按《个人购房借款/有关规定计算,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在2020年9月30日前归还贷款本息10000元,从2020年10月份还本息26000元,11月份偿还本息20000元,12月30日前偿还本息20000元,从2021年1月份起至2042年9月每月还2100元,余下贷款本息在2042年10月11日前全部还清;如被告柯井泉、黄敏玲每逾期一期还款,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有权对被告的全部债务申请执行;被告梧州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柯井泉、黄敏玲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二、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对登记为被告柯井泉、黄敏玲的抵押物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91号华隆国际商业城第5号楼8层802号房房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案件受理费7412元(原告已预交7412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3706元,由被告柯井泉、黄敏玲共同负担。被告梧州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时间 |
2021-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