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志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924********3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924刑初82号
案号
(2021)桂0924执7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周志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责令被告人周志成退赔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十万元给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业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8-02
发布时间
2021-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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