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路明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622********6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622民初66号
案号
(2021)豫0622执9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纪军岭、李清霞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0000元及利息85000元,合计365000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11月21日,从2020年11月22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二、被告刘永发、殷中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被申请人支付本案的诉讼费、执行费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淇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9-01
发布时间
2021-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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