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3********604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102民初4597号
案号
(2021)辽0102执63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田恕、徐佳尚欠原告黄星霖借款本金295,5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以本金295,500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3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年利率18%计算;以本金295,500元为基数,从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还清欠款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给付上述利息时扣除被告已经向原告支付的利息42,100元),被告田恕、徐佳于2021年5月20日前向原告黄星霖给付完毕;二、如被告田恕、徐佳逾期给付上述欠款,则原告黄星霖有权就被告田恕提供的其个人所有的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红椿路89-3号(2-1-3),建筑面积62.25平方米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79元,由被告田恕、徐佳承担。如果被告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7-09
发布时间
2021-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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