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伊建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225********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4201民初127号 |
案号 |
(2021)新4201执16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塔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伊建江于本判决生效后一次性向原告张保新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41 365元。案件受理费417元,邮寄费240元,公告费710元,合计1 367元,由被告伊建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塔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时间 |
2021-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