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海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32********08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9007民初1872号
案号
(2021)琼9007执恢4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卢海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卢菁菁借款本金32474元并支付原告卢菁菁利息(以32474元为基数,按每年15.4%利率,自2019年7月12日起计算至清偿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方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10-20
发布时间
2021-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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