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渑池县丰硕矿产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2********EF7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281民初406号 |
案号 |
(2021)豫1281执5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红杰、孟秀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80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5月18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按月利率0.84%计算,自2018年5月19日起按月利率1.26%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已经偿还的款项200.37元予以扣除);被告渑池县丰硕矿产品有限公司、杨超伟、王良、赵建强、赵娜、李磊、李治年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超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221MA3XBYEF7R |
登记机关 |
三门峡市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渑池县仰韶镇高村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