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529********0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104民初16407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94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永泰房地产集团(银川)有限公司与被告葛敏继续履行双方于2014年10月31日签订的《银川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400055336);二、被告葛敏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原告永泰房地产集团(银川)有限公司代偿款229736.84元及代偿款逾期违约金60825.60元;如被告葛敏未能按上述约定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原告永泰房地产集团(银川)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银川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主张违约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950元,由被告葛敏负担(此款原告永泰房地产集团(银川)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葛敏于2020年1月20日前随上述款项一并支付原告永泰房地产集团(银川)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11-23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