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云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1********6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602民初1843号 |
案号 |
(2021)黔0602执45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法、胡云军支付铜仁市碧江区盛汇建筑材料租赁站费用共计96976.58元及违约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