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8********5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328民初2326号 |
案号 |
(2021)黔2328执14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卫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韦万人民币 4755.45 元。二、被告段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韦万人民币 4755.45 元。案件受理费 100 元,减半收取 50 元,由被告何卫星、段飞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