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乔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306********47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306民初124号
案号
(2021)黑0306执恢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乔军确认赔偿原告朱桂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抚恤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共计135000.00元。扣除已给付15000.00元,余款120000.00元,被告乔军在2019年5月25日前给付原告朱桂银20000.00元,从2019年6月起每月28日前给付10000.00元至2020年3月28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8-10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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