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相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827********4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821民初414号 |
案号 |
(2021)甘0821执恢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郭相东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归还原告章某借款本金140000元,利随本请;2021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剩余借款本息(如能按上述期限履行,则按月息1%计算利息,如至2020年6月30日不能还清借款本息,则按月息2%计算利息)。案件受理费5696元,减半收取2848元,保全费1985元,由被告郭相东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