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华市鑫旭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28EH****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702民初2264号
案号
(2021)浙0702执33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金华市鑫旭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金华市金东区百城汽配商行货款本金341026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21 年3 月19 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于2021 年5 月15 日前支付货款本金30000元(利随本清),此后每月15 日前支付货款本金30000 元(利随本清),余款41026 元(利随本清)于2022 年3 月15 日前履行完毕;若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时支付,原告可就剩余本息一并申请执行。二、被告苏旭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3208 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金华市鑫旭物流有限公司、苏旭负担,于2021 年5 月15 日前支付给原告金华市金东区百城汽配商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6-09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苏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2MA28EH9G90
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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