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晟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6********KUX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1823民初396号 |
案号 |
(2021)川1823执12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黎舸与被告四川晟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房前期合同》,由被告四川晟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黎舸租房定金60000元;二、被告曹悦对被告四川晟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四川晟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和被告曹悦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曹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82MA65EPKUXA |
登记机关 |
什邡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方亭通站西路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