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宁县南街镇盈丰竹制品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24412********TR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223执异5号 |
案号 |
(2021)粤1223执恢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宁县南街镇盈丰竹制品厂、李文坚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三十日内赔偿损失313543.3元给原告广宁县南街镇天艺家具厂。二、被告广东讯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三十日内赔偿损失89583.8元给原告广宁县南街镇天艺家具厂。三、驳回原告广宁县南街镇天艺家具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236元,由被告广宁县南街镇盈丰竹制品厂负担6003 元,由被告广东讯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040元,由原告负担1193元。该款原告已预付4618元,应退回3425元。被告负担的部分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交纳到本院指定账户。本案评估费3800元,由被告广宁县南街镇盈丰竹制品厂负担2660元,由被告广东讯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60元,被告广宁县南街镇盈丰竹制品厂、广东讯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退回给原告广宁县南街镇天艺家具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1223MA4WPLTR27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宁县南街镇本策村委会崩岗垌(原县惠农沙糖桔技术流通中心)首层之7卡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