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6********04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403民初2278号 |
案号 |
(2021)黔0403执26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谢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清偿截至 2019 年 8 月 17 日信用卡透支本息共计 12026.47 元,2019 年 8 月 17 日后的利息、违约金等按照双方约定计算至本息全部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 100 元,保全申请费 161 元,公告费 320 元,由被告谢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