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2********5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1民初9048号 |
案号 |
(2021)粤0111执98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曾涛支付广东宝宝仔饲料有限公司货款199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995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9年9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98元,由曾涛负担,并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直接迳付给广东宝宝仔饲料有限公司(广东宝宝仔饲料有限公司预交的受理费本院不予退回)。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