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2********5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11民初9048号
案号
(2021)粤0111执98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曾涛支付广东宝宝仔饲料有限公司货款199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995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9年9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98元,由曾涛负担,并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直接迳付给广东宝宝仔饲料有限公司(广东宝宝仔饲料有限公司预交的受理费本院不予退回)。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5-31
发布时间
2021-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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