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一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626********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081民初562号 |
案号 |
(2021)桂1081执9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宁一吉尚欠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西市支行信用透支本金67,221.55元及利息(包括截至2020年2月14日的利息13,098.99元,还包括自2020年2月15日起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规定计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定于2020年4月起每月28日前偿还2,000元直至偿清剩下的信用卡透支本息;二、如被告宁一吉不按照本协议第一项履行偿还义务,超过一个月不偿还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西市支行有权对被告宁一吉实际尚欠的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1,80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904元,被告宁一吉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