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德阳森华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6********709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784民初828号 |
案号 |
(2021)粤0784执35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德阳森华涂料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加拿大能达化学(鹤山)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482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462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68.14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为720元,共计诉讼费为1488.14元。由被告德阳森华涂料化工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加拿大能达化学(鹤山)有限公司已预交受理费1488.14元,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德阳森华涂料化工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1488.1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钟华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00694836709J |
登记机关 |
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北路五段(原旌阳区孟家乡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