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101********2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783民初2679号
案号
(2021)内0783执15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峰偿还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扎兰屯支行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4067.41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并从2019年1月17日起以15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逾期罚息年利率16.2%计算罚息至全部借款付清止。二、被告李红坤、姜金龙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8-10
发布时间
2021-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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