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保嘉利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6A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1民初1272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1971执236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0212620048】。一,被告广州市保嘉利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美月纸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5131.24元及滞纳金175131.24元。二,被告林家敏,谢广文对上述第一判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东莞市美月纸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2339元,保全费1646元,共计3985元,原告已预交,由三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家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ARH6A93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村新风街5号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