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平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902********3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381刑初411号 |
案号 |
(2021)豫1381执27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任平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5日起至2021年12月4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任平静退赔被害人孙娟经济损失人民币九百六十元、被害人杜晓经济损失人民币一千八百二十元、被害人院莉莉经济损失人民币五百八十元。三、被告人任平静违法所得人民币七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四、扣押在案的黑色鸭舌帽、灰黑色袄子、黑黄相间衬衣等物品,由扣押机关邓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时间 |
2021-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