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1********0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281民初11690号
案号
(2021)鲁0281执42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胶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一、被告孟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昊偿还借款本金43000元;二、被告孟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昊以8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日起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三、告孟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昊以3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7日起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四、被告孟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昊支出的律师代理费5000元。(详见判决书)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8-10
发布时间
2021-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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