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梅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327********58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526民初451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内0526执26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长胜、梅花付原告单玉华本金15500元及利息4500元,合计20000元。此款由二被告于2021年5月1日前向原告偿还10000元。于2022年5月1日前向原告偿还10000元。如果二被告第一笔欠款不能给付,我向人民法院一次性申请执行。原告放弃对其余产生利息部分的主张及自2020年10月11日起继续计算利息的主张。案件受理费266元(已减半收取),由二被告长胜、梅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