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4********56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324民初2525号
案号
(2021)鲁1324执21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兰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宗强偿还原告马华军借款40000元,定于2021年5月23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6月23日前偿还15000元,2021年7月23日前偿还20000元;二、如被告胡宗强出现任何一期逾期还款,原告马华军可就全部剩余借款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被告胡宗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兰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06
发布时间
2021-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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