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81********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702民初7416号 |
案号 |
(2021)浙0702执60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章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透支款本金282500元、利息29240.52元、分期手续费6000元、逾期还款违约金2187.73元,合计319928.25元(其中利息已算至2021年7月10日,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年利率24%为上限);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89元、保全费2146元,合计5235元(原告已预交,其中受理费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50元,被告负担518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