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管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424********1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424民特114号
案号
(2021)闽0424执15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自愿接受安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管华按照24个月分期还款的方式还清雷碗玲借款38,600元;2021年4月30日前首期还款3,000元,此后每月30日前支付1,500元,至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还清;三、雷碗玲同意免除管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的欠款利息,只需管华支付借款本金38,600元;四、若管华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雷碗玲有权要求管华支付之前的利息;五、双方同意将此协议向宁化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雷碗玲、管华于2021年4月12日经宁化县安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1-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