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省阳谷县景阳岗肉类开发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68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521民初1500号
案号
(2020)鲁1521执3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省阳谷县景阳岗肉类开发总公司、于之福、于传蛟、楚福霞2019年6月13日前偿还原告于隆海借款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息1分计算)。二、案件受理费525元,保全费660元,由被告承袒。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谷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2-19
发布时间
2020-03-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于之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21168013905H
登记机关
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侨润办事处燕山北路2号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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