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时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7********1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524民初2599号 |
案号 |
(2021)豫1524执19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商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信阳五斗坝有机黑米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5000元。2.被申请人李时军、余显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商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