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黎成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01********08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1702民终1031号 |
案号 |
(2021)川1702执恢7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撤销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2016)川1702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原审被告黎成兵、黎成碧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被告上诉人黄训洲借款22.5万及利息;上诉人张勇对黎成碧借款份额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935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