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伍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301********716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104民初28025号
案号
(2021)粤0104执338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广东昭德投资有限公司、伍涛向申请执行人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84845.27元及罚息(自2021年4月14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止以584945.27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21日起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贷款利率4.0525%上浮50%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2、被申请执行人广东昭德投资有限公司、伍涛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以上执行标的暂合计为人民币584845.2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0-29
发布时间
2021-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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