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戎超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3********8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184民特1468号
案号
(2021)豫0184执47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确认,戎超迪共下欠李东借款本金25700元及利息4300元,共计30000元。戎超迪自愿定于自2021年8月起,每月6日前偿还李东3000元,直至全部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二、若戎超迪未按照上述约定期限按时足额支付,李东可就下余未还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三、李东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李东与申请人戎超迪于2021年7月6日经新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法院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8-30
发布时间
2021-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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