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骆世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681********1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681民初218号
案号
(2021)桂0681执14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滕贵基、何耀成、梁柱、李德鹏、何耀仕、骆世海、杨林欣、苏世梅、麦耀章、麦起强、陈蓝艳连带赔偿原告廖汝胜、廖熙滨损失871020元;案件受理费1401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013元(原告申请缓交),由被告滕贵基、何耀成、梁柱、李德鹏、何耀仕、骆世海、杨林欣、苏世梅、麦耀章、麦起强、陈蓝艳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14
发布时间
2021-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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