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骆世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81********1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81民初218号 |
案号 |
(2021)桂0681执14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滕贵基、何耀成、梁柱、李德鹏、何耀仕、骆世海、杨林欣、苏世梅、麦耀章、麦起强、陈蓝艳连带赔偿原告廖汝胜、廖熙滨损失871020元;案件受理费1401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013元(原告申请缓交),由被告滕贵基、何耀成、梁柱、李德鹏、何耀仕、骆世海、杨林欣、苏世梅、麦耀章、麦起强、陈蓝艳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