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平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03********4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302民初481号 |
案号 |
(2021)黑0302执13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平发、银隆担保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前连带偿还原告孙雪芳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8万元,本息合计18万元;二、案件受理费1900元,由被告王平发、鸡西市银隆担保有限公司连带负担,此款原告孙雪芳已经预付,被告王平发、鸡西市银隆担保有限公司在给付上款时将此款一并给付原告孙雪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1-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