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新林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06********551A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802民初3954号
案号
(2021)赣0802执恢4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垫付的保险金150万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被告烟台新林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垫付的保险金1550141.42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201元,由被告烟台新林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10-29
发布时间
2021-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柳玉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11567747551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福山区河滨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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