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存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723********42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802民初3029号 |
案号 |
(2021)云0802执24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李存英于2021年1月10日前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截至2020年9月26日止因透支信用卡(卡号:6228100097904123)产生的借款本金49432.05元,支付2020年4月20日前利息5576.10元、账单分期手续费、违约金等费用10781.08元,合计65789.23元;二、由被告李存英于2021年1月10日前支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律师代理费2500元;三、案件受理费1507元,减半收取753.50元,由被告李存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时间 |
2021-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