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5********2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111民初2222号
案号
(2021)粤0111执152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广州市得力运输有限公司与谭敏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书》于2021年1月24日解除;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谭敏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协助广州市得力运输有限公司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所有人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将粤a983nc号福田牌轻型自卸货车(发动机号u00660604a,车架号lvbv3pbb2ad116480)的车辆所有人变更为谭敏,因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而发生的行政费用由谭敏负担;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谭敏向广州市得力运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9716元;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谭敏向广州市得力运输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五、驳回广州市得力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9元(原告广州市得力运输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谭敏负担130元,由广州市得力运输有限公司负担179元,并由谭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得力运输有限公司支付其所负担的受理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9-13
发布时间
2021-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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