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5********5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115民初729号 |
案号 |
(2021)川0115执33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林宗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的赖亨偿还借款287,7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287,700元为基数,从2018年3月3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24%/年计算;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2020年10月26日止;上述利息总计不超过199,4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08元、公告费260元及后续因送达本裁判文书发生的公告费,均由林宗强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1-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