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2********09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721民初5904号
案号
(2021)鲁1721执40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沈钦兰、徐文涛偿还申请人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99483.7元及利息罚息。二、被申请人崔敏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额3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申请人崔敏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申请人沈钦兰追偿。案件受理费5784元,减半收取2892元,由被申请人沈钦兰、徐文涛、崔敏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曹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1-11
发布时间
2021-12-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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