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6********772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681民初1181号 |
案号 |
(2021)川0681执1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四川源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2537036元、诉讼费损失5000元及保全费5000元,共计2547036元,此款由被告于本调解书送达后三日内支付315000元,于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600000元,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600000元,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600000元,2022年5月31日前支付432036元;二、如被告四川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原告有权对剩余所有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另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以剩余未付工程款为基数,从被告违约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7400元,由原告四川源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自愿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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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巧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81071423772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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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北外乡新源村十五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