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志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322********0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122民初949号 |
案号 |
(2021)内0122执恢1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宋志勇、陈凤琴欠原告张瑞霞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20年5月1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被告宋志勇、陈凤琴于2020年8月20日前全部清偿完毕。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宋志勇、陈凤琴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