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兰华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725********16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7民终1476号
案号
(2021)黔2730执11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变更原告冯琼与被告兰华江的婚生女兰锈媛由原告冯琼抚养,被告兰华江从2020年12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原告冯琼抚养费1000元直至兰锈媛年满十八周岁止;二、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1月21日期间的抚养费3000元,被告兰华江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冯琼;三、被告兰华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冯琼从2012年12月22至2020年8月21日的抚养费共计70600元;四、驳回原告冯琼其余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里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6-22
发布时间
2021-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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